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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州法院年内使用POS机 预交诉讼费不用再跑银行
   
发布者:admin       发布时间:2009-4-15  
      福州新闻网讯 记者获悉,我市法院年内将全面推广使用POS机。  

  上月底,连江县法院的4个法庭同时安装了POS机。在黄歧法庭第一个采用刷卡缴纳诉讼费的李某告诉记者:“原来缴纳诉讼费要乘车到连江县城指定的银行网点,往返需要3个多小时。今天只用了3分钟就完成整个交费过程,真是太便捷了!”

  按照法律规定,案件经法院立案受理后,原告应按规定预交诉讼费。以前,当事人缴纳诉讼费用要到指定的银行网点,然后当事人再将账单交至法院,给当事人带来很大的不便。

  POS机进入福州各基层法院及其人民法庭后,凡持有银联卡的当事人均可在立案大厅直接刷卡缴费,诉讼费直接转入法院账户,回单即可作为缴款凭证。如果遇到当事人没有银行卡,人民法庭可为其申请一张公务专用卡,由指定专人代收现金后再为当事人刷卡缴费。

  截至目前,福州市已有7个基层法院、16个人民法庭安装了POS机。其他基层法院、法庭也正在抓紧建设。

 
  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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